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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第一医院党委主要工作职责
  • 作者: 2012-12-4
  •     一、工作总则
        1.医院党委隶属于卫生局党委领导,在卫生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16个党支部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提高议事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议事范围
        1.“三重一大”
        (1)重大事项。凡属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部署,医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工作目标、任务、规划及干部职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
        (2)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调整、任免、奖惩干部,对党员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均属重要干部任免范围。
        (3)重要项目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与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等均属重要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专项经费、大额办公经费(固定支出除外)、银行信贷资金均属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2.研究制定党委重要文件,审议以党委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
        3.研究讨论医院基层组织建设问题。
        4.讨论需要提请上级党组织研究的有关事项及其他需要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主要职责
        1.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党委会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贯彻党委的决议和决定。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负责党委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搞好党委的自身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职能部门,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副书记的主要职责: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3.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定期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按时收缴党费。
        4.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他形式的宣传以及党建信息报送等工作。
        5.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廉政教育,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
        6.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指导团总支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积极为医院发展做出贡献。
        7.保密委员的主要职责:加强对党员进行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的教育,提高警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提出做好防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育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准确掌握治安动向,熟悉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负责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卫任务的安排。
        四、党委与党总支的日常工作职责区别
        1.每年年底向卫生局党委上报党员发展计划;“组织谈话”由局党委安排;其它组织发展程序如培训、政审、审批等原则上由医院党委负责,局党委不定期检查督导。同时,医院党委定期向局党委备案确定的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人员情况。
        2.北京市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由医院党委负责,市外则需经过区委组织部和卫生局党委,医院党委每季度向局党委报送接转情况和党员人数。
        3.医院党委收缴党费全额上缴卫生局党委。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