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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院 病 历 复 印 须 知
  • 作者: 2012/12/7
  •     备注:1、申请复印住院病历时限:出院一周后。
        2、可以复印的病历内容: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3、特殊情况下,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医疗纠纷、转院治疗等急需复印住院期间病历时,由申请人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总值班或医务科审批后,由科室工作人员亲自携带病历,共同到病案室办理复印手续。(只能复印检查结果、化验单)
        4、病案复印手续除以上标注特殊情况及公安司法机构办案外,均到挂号室病历复印窗口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