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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医疗费可以报销了
  • 作者:骨科 陈玉竹 2014-3-7
  •     2014年度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在原方案中做了一部分调整,其中最令我区百姓高兴的是,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的门诊和住院费用今年可以报销了!
        新农合这一方案的调整,无疑将进一步减轻农民因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负担,尤其对低收入人群和伤害多发的老年群体,可有效防止“小伤熬成大病”、“因伤返贫”现象的发生。
        目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性骨质疏松患者日益增多,骨质疏松性骨折患者也呈增长趋势。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髋部骨折、腕部骨折为常见的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对于有手术指征的骨质疏松性骨折病例,积极有效的手术治疗,可有效防止严重并发症的发生。以往有的家庭因经济原因,往往会选择保守治疗、不正规治疗,不但贻误了病情,而且导致老年患者长期卧床,需家人长期护理,从而进一步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形成恶性循环。新方案的实施,有望改变这一恶性循环现象,使低收入的意外伤害农民共享我区医疗资源。
        需要提醒参合人员的是,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需患者全额交费后,再回村委会交单据报销。住院费用需报销时另附病历首页复印件;门诊费用报销时附诊断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