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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天的守护
  • 作者:医务科 2019-12-6
  •     10月末,寒冷的深秋透着丝丝寒意,但在房山区第一医院却发生了一件事,温暖着在场每个人的内心。
        事情还得从三个月前说起。2019年7月9日,拱辰派出所将一名本地8岁被家人遗弃的小姑娘送至我院,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拱辰派出所与民政部门沟通协商后,将小姑娘按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程序收入我院儿科进行为期21天的医学观察。
        小姑娘初来儿科时,身形消瘦,脸色蜡黄,眼中充满了恐慌。儿科病区的医护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轮流照顾她:护士们为她买来了衣物、学习用品和玩具,还特意为她请来了护工阿姨照料生活起居;医生更是细心为她体检,观察着孩子身体及心理上的微小变化,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治疗处理。医生护士们管她叫小康康,她称大家为阿姨,儿科病房里充满了温情。孩子住院观察一周后,病房里就经常传出小家伙爽朗的笑声。
        21天的观察期很快就结束了,在此期间,小康康身体状况良好,心理状态稳定。公安机关历尽周折找到其家人,但小康康家庭背景复杂,家人均不尽监护义务,孩子长期滞留医院,存在安全隐患及各种交叉感染的可能,需尽快解决其下一步安置问题。在警方的努力下,再次找到小康康的母亲,其母亲向公安部门表示:同意协商解决孩子下一步安置及住院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等问题。
        我院医务科与保卫科、儿科与拱辰派出所及民政局于9月13日召开了第一次小康康安置协调会,小康康的母亲承诺9月底将孩子接走。时间转逝,距开协调会已过去1个月,这位母亲没有履行承诺,迟迟未将孩子接走。为切实解决弃童安置问题,医务科再次组织儿科、保卫科、拱辰派出所、民政局、儿童福利院于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次安置协调会,院领导高度重视,秦付军副院长两次参加会议,经过多部门协商,最终决定,由福利院将小康康接走暂时寄养。
        10月30日,医院给孩子办理了出院手续,保卫科、儿科护士随车护送小康康到儿福院安置。在车辆即将出发之际,小康康与儿科病区的医护人员,医务科、保卫科工作人员,护工等一一告别,并大声地说:“我将来要当大老板,要当董事长……”,她明亮的双眼闪烁着对未来的憧憬与渴望。
        小康康自7月9日收入我院儿科至10月30日离院,一共经历了111天的医学观察。在这111天里,我院的医护人员给予孩子最无私的爱,并关注疏导着她的心理健康。希望她在新家茁壮成长,未来的人生道路一帆风顺,也真心希望孩子能找到属于她自己的小家,拥有美好快乐的童年。